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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15個省區市違規徵稅影響年度收入263億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從國家審計署網站獲悉,審計署27日公佈18個省區市國稅系統2009年至2010年的稅收征管情況的審計發現,15個省區市有62家國稅局通過違規批准企業緩稅、少預徵稅款、多退稅款等方式,少征287戶企業當期稅款,影響年度收入263億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審計署對國家稅務總局和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遼寧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雲南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圳市18個省區市國稅系統2009年至2010年的稅收征管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兩年來,國稅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以稅制改革為重點,緊緊圍繞依法組織收入和調控經濟職能,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稅收執法規範化程度和稅收征管質量明顯提高。

 (一)積極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推動稅制改革。

 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國稅部門認真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各項要求,推動增值稅轉型改革,落實企業所得稅改革配套措施,為企業擴大生產和自主創新提供了有力支撐。積極實施結構性減稅,大力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教育、文化、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的發展。及時執行調整的出口涉稅政策,促進進出口貿易平衡穩定發展。

 (二)努力克服困難、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實現稅收穩步增長。

 為克服國際金融危機給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國稅部門通過健全納稅服務體系,規範和簡化辦稅程序,進一步加強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大力推進信息管稅,努力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務。18個省區市國稅系統2009年組織國內稅收收入23258.07億元,比上年增加1260.76億元,增長5.42%;2010年組織國內稅收收入26934.79億元,增長15.81%。稅收的穩步增長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和保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財力保障。

 (三)堅持依法治稅,強化內部管理,優化稅收環境。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國稅部門不斷強化內部管理,著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稅。通過集中清理和加強管理,國稅系統較大幅度地減少了涉稅審批事項,進一步規範了審批行為。兩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共組織7次稅收專項檢查和124戶重點稅源企業的稅務檢查,開展打擊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整頓規範稅收秩序,促進了稅收環境的優化。

 但審計也發現,部分國稅局人為調節稅收進度,影響年度稅收真實性的問題比較突出;部分國稅局辦理涉稅審批事項不合規,對企業納稅申報審核不嚴,一些基層國稅局違規代開發票,一些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使用虛假發票,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還有個別稅收管理辦法不完善,造成稅款流失。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有的地方人為調節稅收收入進度,提前或延緩徵收稅款,影響年度稅收真實性。

 受稅收計劃影響或地方政府干預,2009年至2010年,15個省區市有62家國稅局通過違規批准企業緩稅、少預徵稅款、多退稅款等方式,少征287戶企業當期稅款,影響年度收入263億元(其中,2009年174.82億元、2010年88.18億元);9個省區市有103家國稅局通過違規提前徵收、多預徵稅款等方式,向397戶企業跨年度提前徵稅33.57億元(其中,2009年30.33億元、2010年3.24億元)。

 (二)有的涉稅審批或涉稅意見不合規,對企業不實申報審核不嚴,造成稅款流失34.05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個別司2009年至2010年,以非正式公文「司便函」的形式,批准企業對超過認證期限的增值稅發票進項稅額17.29億元予以抵扣。12個省區市的27家國稅局違規為58戶企業辦理減免退稅25.78億元。18個省區市的73家國稅局對企業少報收入、多報支出等問題審核不嚴格,少徵稅款8.27億元。

 (三)部分國稅局違規代開發票,一些企業違法購買使用發票、虛開增值稅發票,造成稅款流失14.33億元。

 近幾年,國稅系統開展了一系列發票專項整治行動,但在發票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有10個區縣級國稅局為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造成稅款流失9.11億元;15戶企業虛開發票和使用假發票,造成稅款流失5.22億元。從審計情況看,違規代開、虛開或接受虛開發票主要發生在買賣煤炭等礦產資源、廢舊物資和生產軟件的企業。目前,審計署已向有關部門移送涉嫌發票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1起。

 (四)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造成稅款流失26.66億元。

 審計抽查了18個省區市的148戶高新技術企業,不具備資格和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違規享受優惠政策的問題與上次審計相比有明顯下降,但仍有9個省市的認定管理機構將17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導致這些企業2009年至2010年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優惠26.65億元。其中,5戶企業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2戶企業產品不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3戶企業申報的核心技術和主要產品收入沒有相關性,3戶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3戶企業的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低於規定比例,1戶企業的科技人員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此外,審計還發現個別國稅局對不在高新技術企業名單之內的企業給予了稅收優惠117.59萬元。

 (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還不夠完善,造成稅款流失1.34億元。

 2008年以來,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台了多項匯總納稅的管理制度和辦法,要求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審計抽查了4家實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部分二、三級分支機構,有56個分支機構存在虛列支出、少計收入、違規稅前扣除等問題,流失稅款1.34億元。匯總納稅企業稅收征管辦法不完善,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缺乏監管動力和壓力,導致監管缺失,是造成上述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審計還發現3個省市的有關稅務機關近兩年來對一些匯總納稅企業在本省市的三級分支機構沒有開展過稅務檢查,這些分支機構也未向有關稅務機關報送過相關資料。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結束後,審計署向國稅部門出具了審計報告,依法下達了審計決定,國家稅務總局及各省級國稅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很重視,多次專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有關國稅局調節收入進度問題已整改完畢;一些國稅局已追繳違規減免的稅款3007萬元;部分國稅局對企業申報不實、多列成本少計收入等問題,已重新審核並追徵稅款入庫2.4億元;對於發票管理使用方面問題,有的正在立案查處,有的責任人已受到處分;對於不符合條件企業享受高新技術稅收優惠問題,有的國稅局已提請認定機構對相關企業進行覆核;相關政策不完善之處,國家稅務總局正在研究解決。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責任編輯: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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