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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開倉價」效果不彰引消費者不滿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亞洲經濟》報道,韓國「開倉價(Open Price,無需在產品上標注消費物價的一種自由價位政策)」制度適用範圍自擴大至方便面、電信、冰淇淋、衣服後,到下個月1號為止正好滿1年。

此制度把消費者物價的定奪權轉移到各流通業界上,旨在引導積極市場競爭的同時,促進物價下調。但在將近1年的時間裡收效甚微,反而還招來了消費者的抗議。專家分析,應重新調整該政策,並對消費者強化市場教育和做好宣傳工作以安撫民心。

▲生產商 VS 銷售商

韓國Binggrae的「香蕉牛奶」目前在某大型超市A裡以4瓶奶/盒,3600韓元的價格出售,同比去年上升了300韓元(9.1%),在便利店B內以每盒1100韓元的價格出售,同比上升100韓元(10%)。企業型超市C內販賣的樂天制果產冰淇淋「world corn」,原單價1050韓元,現被上調至1400韓元,漲了33.3%。這款冰淇淋在便利店B內也漲了20%,由原先的1500韓元上調至1800韓元。農心的「辛拉麵」在大型超市A和超市C內,分別以5包一捆的打包形式出售,價格保持在2920韓元,1年內無變動。好麗友的「巧克力派」在便利店B以一打12個出售,價格為3200韓元,超市C為2590韓元,與去年一樣。

這些在各商品類別中銷售量分別佔據前1、2位的食品公司,按業績來看,在過去一年時間內幾乎無價格變動上的差異。最大的原因在於,生產商不能自行定奪消費價,但由於可以對提貨價和出廠價做出調節,所以市面價格上漲的商品均為出廠價被提升所致。

生產商以成本高等理由抬高出廠價,銷售商則以高提貨價等原因標高物價,這是一向以來的「老傳統」了。然而雙方在開倉價制度範圍擴大後,依然保持一貫的作風。一談到最終導致的消費者物價上升問題,雙方立馬開始相互推卸責任。

生產商認為,銷售商大幅上調的市面價要遠遠超過出廠價,這種「滾雪球」做法是問題關鍵所在,而銷售商方面則表示,事實上生產商控制了出廠價和市面價。某大型超市負責人表示,生產商在抬高提貨價的同時,實際上也明確了預期市面價。「當然,通過協商可以調節,但只能限於在提貨價漲幅內。某糕點業負責人也稱,因考慮到和銷售商之間的關係和滯銷等可能性,還有物價上升等社會性問題,所以就算成本高了,也不能隨意上調出廠價。

▲「開倉價制度「遭質疑

消費者逐漸對這沒有實質性作用的制度表示質疑和不滿。

25日下午,城東區聖水洞小區一超市的冰淇淋店舖前一張寫著「50%折扣」的條文相當引入注目。企業型超市1400韓元,便利店1800韓元,附近遊樂場店舖則賣到2000韓元的「world corn」冰淇淋,在小區的超市裡僅賣1000韓元。但,實際上按開倉價制度標榜的消費者物價並不存在,就使得「打折」這一做法形同虛設。

專家表示,方便面、點心、冰淇淋等價格差在10~100韓元間的日常用品不像傢具那樣的大型商品,消費者一般不會去貨比三家,選擇餘地也相對來說比較狹窄,這就給了商家暗箱操作的機會。

但「開倉價」是大多數發達國家使用的市場制度,一般人不能隨意更改政策,這就要求消費者在購物時要時刻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專家強調,需要重新調整政策,並對消費者進行積極教育和大力宣傳。

綠色消費者聯盟本部長曹允美(音)表示,與日常生活用品相近的加工食品在投入該制度時,必須充分做好事先準備工作。由於價格選擇權在商家手裡,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必須對各業界的定價方式做出相關政策性管理。

      責任編輯:歡樂的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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