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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案續聆訊 雙方爭奪證人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信息時報報道,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受賄及詐騙案,昨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進行第6日聆訊,新濠博亞娛樂的前董事許瑞雪繼前日作供後,昨日繼續出庭作供。此外,控方的58名證人名單一直備受外界關注,主控、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前日向法官提議,或考慮不傳召黎耀祥和5名花旦上庭,而改為向法庭上呈口供紙,但他心目中另有幾名無線的「重要證人」。而陳志雲的代表律師則表示,只需傳召藝人黎耀祥出庭作供,其餘5名女藝人只需要讀出供詞;但代表叢培昆的律師就指需要2名女藝人作供,分別是佘詩曼和楊怡。

新濠被要求一筆過付錢給思潮

新濠博亞娛樂的前董事許瑞雪在庭上稱,無線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建議新濠用超高於市價的600萬元贊助《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又推薦叢培昆的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負責該節目的物流服務,新濠認為該節目具吸引力,最終以520萬元超高價贊助該節目及聘用思潮。

許瑞雪稱,在拍攝節目前10日新濠訂製備忘錄,付款方式為新濠向思潮支付589萬元,當中520萬元是給予無線的贊助費,69萬元是給予思潮的費用。許解釋行內通常會把款項一次過予中介人,然而,在2009年10月30日簽約前,她改為要求直接向無線支付該520萬元。許稱因整個過程有好多爭拗,並有無線員工對思潮不滿,為確保節目能在11月7日播映,許便提議分開向雙方付款,提議獲叢培昆和陳永孫同意。之後他們三方簽訂的協議,也是新濠分別向無線和思潮支付費用。新濠在11月7日或之前向雙方支付一半款項,餘款在同月內清還。

但在簽約後,思潮和無線遲遲未向新濠開出發票,反要新濠催促。陳永孫於11月5日透過電郵表明,已向思潮開發票,新濠要將該筆520萬元先向思潮支付。許向陳查問,對方只推說要整筆費用向思潮支付。許坦言,根據協議,新濠僅有數日支付費用,由於時間緊迫,才無奈接納思潮開出的發票,在扣除墊支費用後,向思潮支付575.2萬元。許瑞雪強調,若得知陳永孫未獲無線授權,不會向思潮付款。許瑞雪表示,新濠收到無線單據,看到抬頭寫思潮後,曾經與陳永孫通電話,但陳永孫堅持一筆過付款給思潮是無問題的,她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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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涉貪案
      責任編輯:磬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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