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ECFA的簽署和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只是ECFA的第一階段,為促進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搭建了一個總體框架,規劃了一個全面的目標。下一步還需要盡快就框架協議中各項規定目標,如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等逐一進行商談,簽署專項協議。2011年2月22號,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已經在台灣舉行,下設了6個工作小組。目前各工作小組正按照框架協議賦予的職能陸續展開協商,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我們期望,經合會及各工作組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盡快完成各項單項協議的協商,成熟一項、簽署一項,切實解決兩岸同胞所關心的問題,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紅利更多地惠及兩岸的企業和民眾。
楊毅指出,我們相信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能夠經得起歷史、時間和實踐的檢驗,能夠推動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能夠為兩岸人民謀得更多、更實在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