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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佛山大炮」被刑拘的消息及相關圖片。新華社發 【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記者昨日從相關渠道瞭解到,在博客上發表自己的「嫖娼心得」、引來6萬多網民圍觀的「佛山大炮」林某,近日被南海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有法律專家表示,林某鋃鐺入獄,其實與法制宣傳的缺失及網站和網友的推波助瀾均有一定關係。
6萬多人「圍觀」
判決書顯示,被告林某1988年9月3日出生於廣西橫縣,文化程度初中。
據南海區檢察院指控,林某於2009年3月在網易博客申請註冊網名為「佛山大炮」,先後將其多次嫖娼的情況用手機拍照並寫成網文後,在其工作的南海獅山鎮某公司員工電子閱覽室5號電腦上,通過博客發表。
至去年11月21日林某被抓獲止,林成龍共上傳相片171張和網文48篇,淫穢相片瀏覽人次為4499次,其寫於網易博客裡面的48篇淫穢網文瀏覽人次為7025次。「佛山大炮fans」轉貼在一論壇上的林某淫穢文章和相片的點擊數為55756人。
南海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物品,傳播方式快捷、傳播面廣,其行為對社會危害程度較大。南海法院一審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