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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孫中山海權思想 兩岸共衛南海 【文匯網訊】孫中山先生在他的早期革命活動中就認識到,反對西方列強對中國的侵略,首先是要收回海權,認為只有掌握了海權的國家才可以強盛壯大。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後,中國沿海的港口、島嶼、商埠、海上交通權、海關權、海洋外交與貿易等主權都先後喪失,遼闊平靜的東南海疆變成列強入侵的通道,炮台要塞成為國家挨打的致命弱點,孫中山先生對此痛心疾首,說:「中國自與外國通商以來,同外國訂立了種種不平等條約,將中國主權、領土送與外國,所以,中國與外人訂立通商條約之日即中國亡國之日。」
辛亥革命勝利後,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宣告成立。孫中山開始把建設強大的海軍列為鞏固海防、保衛海權的首務之急。他在出任臨時大總統的當日即發佈命令:「以紅旗右角鑲青天白日,日有十二芒為海軍旗」,寓意中國的海洋權益「操之在我則存,操之在人則亡」必以戰鬥保衛之。孫中山希望能建立強大的海軍力量,主張「興船政以擴海軍,使民國海軍與列強齊軀並駕,在世界稱為一等強國。」
1923年12月,孫中山在廣州旗幟鮮明地支持廣東人民收回海關主權的反帝愛國運動,發表《關於海關問題的宣言》,鄭重宣佈:「列強對於此事,絕無干涉之權」,表達了中國政府收回海關主權的決心。
考慮到中國是一個太平洋國家的地緣因素,孫中山提出中國應該遠擴視野,東出太平洋與列強進行遠洋權益爭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