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
為何時隔一月才正式通報
B平台海底溢油在我國尚屬首次出現,需深入分析
為什麼事故發生一個月後,海洋局才通報相關情況?
對此,李曉明表示,這次發生溢油的原因很複雜,監測數據的採集、污染面積的判斷、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準確的結論,需要一定的時間。
特別是這次污染事故,由多種因素導致。而且B平台的海底溢油類型在我國尚屬首次出現,需要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國家海洋局目前初步獲得了調查數據和結論,因此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情況。
在此之前,國家海洋局已經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了國家相關部門,以及山東、河北、遼寧,天津等地。
菲公司為何未披露信息
國家海洋局6月中旬約見康菲公司負責人,曾要求公佈信息
此次事件中,康菲公司和中海油一直沒有公開發佈相關信息,這也成為媒體質疑的焦點。
李曉明說,國家海洋局曾經向康菲公司提出過相關的建議。6月16日約見康菲公司負責人時,向他們提出過「是否已對公眾披露」。他們說沒有。「我說你們應該講,你們污染了我國的海洋,應該向公眾公佈。」
但是,截至昨日,康菲石油也並未就此事件出示任何相關聲明。其公司網站也未披露相關信息。
「康菲石油的做法讓人震驚,並無法容忍,違背了企業責任和國際通行法則。」公共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昨日對記者表示。馬軍認為,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對於環境訴訟的限制,並長了企業瞞報和不負責任的態度。
若是同樣的漏油事故發生在美國,康菲石油可能會第一時間主動披露信息,因為按照美國有關法律,若是企業未及時通報,將會受嚴懲。
為何只追究康菲公司責任
根據相關法規,溢油事故風險由作業者來承擔
蓬萊19-3油田位於渤海灣,由中海油與美國康菲石油合作開發,中海油有51%權益。中海油是否將被追責?
對此,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說,「對於石油生產作業、包括溢油風險的承擔責任,是由作業者來承擔。康菲公司是在我國境內註冊的獨立實體,就是發生此次溢油事故的油田作業者,承擔油田獨立生產運營的責任。根據相關法規,由作業者承擔在作業期間發生溢油事故的法律責任。」
至於中海油在此次事故中的責任,他表示,要根據其與康菲公司簽訂的石油合同確定。「康菲公司是造成此次溢油事故的責任者,海洋部門在污染損害海洋環境問題上,只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