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上解釋:前任領導簽的出租協議
8日中午,柞水縣乾佑鎮鎮長祁少峰說:「後面的辦公樓確實住著不少精神病人,我是新調來的,有關詳情還不知道。」據祁少峰提供的一份出租協議顯示:「租用期限從2008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為期6年,範圍是二樓至六樓,租金是前三年4.3萬元,後三年為4.945萬元。」該協議中明確有「不得居住傳染病、精神病(患者)或非法使用,否則鎮上有權收回房屋。」的條款,但令人不解的是,有人用筆畫掉了「精神病」的字樣。
對此,祁少峰表示,這都是前任領導簽訂的出租協議,鎮上也知道精神病人住在這裡不合適,曾經阻止過,但一直未見到醫院的負責人。到昨晚發稿時,商洛市衛生局一負責人告訴記者:精神病人和機關單位混合一起有些不妥,但市衛生局只是業務指導,具體監管是由縣上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