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賴昌星檔案照片。(加拿大《環球華報》)
移民部指控賴昌星違反有關假釋的條款。邊境服務局調查執法專員沙普卡在庭上作證說,賴虛報住處地址並與放高利貸者有過頻繁接觸。賴昌星的女友及兒子還曾在賭場進行可疑的大數額現金交易等。移民部還為假如賴昌星獲准假釋,列出了一系列苛刻條件,包括必須每天向邊境服務局報到,24小時能隨時找到,必須待在溫哥華市內,不得到機場、火車站等。
加《環球郵報》11日派記者採訪了賴昌星。該報稱,原本賴昌星可能最早於12日上午就可能被遣返,但他的律師為他爭取到了喘息之機。其實早在2007年,賴就可能被遣返,但加聯邦法院法官伊夫·蒙蒂尼認為中國監獄系統「存在酷刑和虐囚現象」,因此要求進行新的風險評估。今年早些時候,中國方面同意加拿大官員定期探視賴昌星,以確信他在中國監獄未受虐待,這在一定程度上掃除了遣返障礙。《環球郵報》兩年前採訪過賴昌星,當時他承認犯罪,但認為是利用了中國法律的漏洞。由於賴的辯護律師大衛·馬塔斯11日不在溫哥華,因此當天的聆訊由律師戴利·拉爾森陪同出席。拉爾森認為,賴昌星已安分守己多年,和那些黑幫人物早無瓜葛,將他拘押並無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