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湖南日報報道,今天(7月15日)上午,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興舉行公開宣判大會,對建國以來郴州歷史上組織成員最多、作案時間最長、犯罪事實最多、影響最大、關係網最為錯綜複雜的「9.22」特大涉黑案進行一審判決,5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以被告人陳曉青、許以國、戴林輝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01年形成以來,先後組織實施各種犯罪115次,犯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綁架罪等19個罪名,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陳曉青、戴林輝、許流峰、陳盛津、李雄、陳康平等6人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故意殺人罪等多種罪行,數罪並罰均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1至5年不等,並處2萬至125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陳曉青125萬元,戴林輝105萬元)。被告人陳志飛因犯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死刑,並決定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許以國、曹成江因犯下多項罪行,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許峰、朱剛洪、曹靈斌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多種犯罪,數罪並罰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22」案中李飛、鮑志華、楚永傑等40名被告人,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等多種犯罪,數罪並罰,被分別判處3年6個月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將繼續追繳被告人許以國、許流鋒、陳志飛、曹成江等敲詐勒索犯罪的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並將強迫交易犯罪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目前,「9.22」案附帶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