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與受害者說法有三大矛盾
據記者調查,受害者周琴及其家屬說法與警方調查結果存有三大矛盾。
1.警方是否有主動保護現場
畢節市警方初步調查結論中顯示:5月18日24時,接警後,鍾顯聰迅速趕到報案現場,並對報案現場進行保護。
但周琴姨夫王友鑫(化名)表示是自己主動趕到現場進行保護的。王友鑫介紹,5月18日晚上10點多鍾以後他接到親屬電話之後,騎摩托趕往阿市鄉派出所,辦案人員鍾顯聰將其從派出所攆出。於是王友鑫獨自一人趕到案發現場土管所進行現場保護,直至5月19日凌晨兩三點鐘王友鑫都未見派出所的人員趕來,便打電話給畢節110報警,一個多小時之後,阿市鄉派出所才派出相關人員去現場查看,並未採取任何措施便開車離開。
2.鍾顯聰是否飲酒
畢節市警方初步調查結論還顯示: 事發當天,鍾因要奔赴普宜鎮辦事,學校敬酒兩杯,他喝後就全部吐在地上,還未吃飯就先行離開。
周琴的說法與警方的調查則有不同,周琴說當天她曾親自敬給鍾顯聰一杯酒,並看著鍾將酒全部喝下。其它領導也有和鍾喝酒,「我敬他的酒他完全喝下去了,並未見他將酒吐出,而且同桌還有其他領導給他敬酒,所以他至少喝了兩杯以上。」
3.是否單獨一人給周琴做筆錄
畢節市公安局政法委書記郭少全說,「給周琴做筆錄時,兩人(鍾顯聰,民警曾凡榮)同時在場。」
周琴的母親李心萍(化名)指出,5月18日晚給周琴做筆錄時只有副指導員鍾顯聰一人,「當時我就在門口,想進去聽聽,鍾顯聰三番五次把我推出門,然後將周琴一個人關在辦公室做筆錄。當時派出所還有另外一個姓曾的民警在門口,但他並沒有進去和鍾顯聰一起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