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進展
冼可澄學校腐敗案古偉球被判5年
古偉球,女,41歲,原佛山市冼可澄學校校長;吳英智,男,60歲,原佛山市冼可澄學校黨支部書記、原校長;黃美珍,女,53歲,原佛山市冼可澄學校教師、工會主席。
2004年至2009年1月間,古偉球、吳英智、黃美珍將冼可澄學校飯堂結餘款、飯堂供應商給的回扣款、第二課堂分成款等,共計人民幣1541758元,私分給全體教師。2008年9月,古偉球、吳英智召開校務公開小組會議,決定將小金庫的大部分會計憑證銷毀,黃美珍遂將小金庫的大部分會計憑證銷毀。此外,吳英智在2004年∼2006年7月間,利用擔任該校校長的職務便利,在冼可澄學校的設施改造,維修等工程項目的發包、驗收過程中,收取工程承包人冼某給其個人的好處費共計8000元。2009年7月,古偉球收取了王某(興趣班合作人)給冼可澄學校合作開辦興趣班的分成款5.2萬元後,佔為己有。
去年7月此案開庭時進行了詳盡的報道。2010年9月15日,禪城區法院以私分國有資產罪等判處古偉球有期徒刑5年;吳英智有期徒刑4年;黃美珍有期徒刑3年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