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厭世=失敗?
17人自殺,平均年齡:50歲
72人中,17人是主動離開了這個世界,雖然方式各有不同,但決心卻是一樣的強烈。
景德鎮市信義房地產開發集團董事長邵和諧等7人選擇了自縊;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慶斌等5人選擇了跳樓;珠光集團浙江鋼結構有限公司董事長盧立強等兩人選擇了投水;合肥森淼集團董事長侯業富等兩人選擇了服毒。
44歲的包頭市惠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金利斌,採取了一種最為激烈的方式——自焚。據媒體報道,今年4月13日,金利斌被發現於一輛燒燬的汽車中,遺體已嚴重炭化。警方調查後,排除了他殺和意外事故的可能。
17名自殺富豪中,陝西金花集團副總裁、*ST金花副董事長徐凱和廣州市華港房地產發展公司總經理馬豪等為數不多的幾人是因精神抑鬱。金利斌和湧金系實際控制人魏東等,據媒體報道,是因為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實」將暴露。
更多的富豪,則是因為經營中出現重大問題,導致資金鏈斷裂後不堪重負。山西鑫龍稀土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恩龍、中谷糖業集團董事長龐貴雄,都因為盲目擴張導致經營發生問題,絕望跳樓。
佛山利達玩具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張樹鴻和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裘祖貽,前者因為在轟動全球的美泰玩具召回事件中「身敗名裂」;後者則因為在震驚全國的「欣弗」藥品致死事件承受到巨大壓力。
「事實上,一些富豪的逆商(抗挫折和壓力的能力)往往超出常人。但他們內心世界是很孤獨的,這樣就導致在壓力和挫折面前,他們不會像常人那樣尋求心理幫助,而採取了獨自承受,一旦超過極限就會走向極端。」長春聰慧心理咨詢中心主任、資深心理咨詢專家張振環說,這正是所謂的站得越高、摔得越狠。
3.遇害=競爭?
15人死於他殺,平均年齡:44歲
統計中,有15名富豪死於他殺,占被統計人數的20.8%。而每一個被殺害的富豪背後,都有一個血腥的故事。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海鑫鋼鐵集團董事長李海倉,因沒有滿足「發小」的一些過分要求,被其槍殺在辦公室中;臨海江海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長嚴寶龍,被熟人敲詐未果後,遭遇槍殺;北京祖豹毛皮輔料綜合市場董事長周祖豹,因為生意糾紛被自己的生意夥伴僱傭殺手砍死;香港潤連國際有限公司、四川鑫泰新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慶新,在催討賬款中被人雇兇殺死……
最慘的大概要算內蒙古祺泰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雲全民,2005年9月25日,雲全民前往公司上班時遭遇綁架。第二天上午,雲的家人將240萬元贖金交給綁匪之時,卻不知道雲已經被兩名綁匪殘忍地活埋滅口。
無論兇手是朋友、生意夥伴還是競爭對手,共同的目的就是一個字——「錢」。人為財死的背後,折射出貧富差距過大的隱患。
4.伏法=墮落?
14人被處以極刑,平均年齡:42歲
14名億萬富豪的死,完全系咎由自取。他們是因為觸犯法律,而最終被處以極刑。通過非法手段積累的財富,注定是過眼雲煙。
第一種是涉黑。2003年12月22日,瀋陽嘉陽企業集團董事長,前瀋陽市人大代表劉湧被執行死刑,這個與瀋陽高官馬向東曾經稱兄道弟的黑老大,最終因故意殺人等多項罪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5人因為非法集資、詐騙等行為獲罪。瀋陽龍界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孟凡輝炮製了「螞蟻騙局」而非法集資過億;原浙江溢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杜益敏用高額回報非法集資高達7億;安徽省萬物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唐亞南打著高科技的幌子詐騙高達9億巨資。東窗事發時,曾給這些人帶來巨大光環的錢財,卻成了生命中不堪承受的重負。錢越多,刑越重,人生的諷刺意味盡在其中。
第三種顯然更為低劣。一些富豪在解決糾紛時,放棄法律手段而採取極端措施買兇殺人。最具代表性的是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袁寶璟,坐擁數百億元身家,為了9000萬元的期貨投資損失,多次雇兇殺人。袁寶璟在被捕後,曾捐獻出價值數百億的資產,但最終仍未能逃脫死刑的命運,於2006年3月17日被執行注射死刑。可見,錢絕對不是萬能的。
最後一種被執行死刑的富翁,則是因為有錢後放縱自己。如賈宋食品系列集團總經理吳天喜,一直迷信於「破處」能夠給自己帶來好運和健康,數年間強姦了24名未成年少女,被執行死刑時已經61歲。這種「滑稽」死法的背後,是眾多被害人的終生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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