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7月25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國。至此,賴昌星結束長達12年的潛逃生涯。
中加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大多認為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對於促進中加執法合作具有重要意義,這也再一次表明,無論犯罪分子逃到哪裡,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加拿大外長貝爾德23日表示,鑒於賴昌星被控犯有嚴重的經濟罪行,他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面對法律的審判。
23日下午,一架來自加拿大的客機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賴昌星被押下飛機。在機場的一棟樓內,中加雙方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佈了逮捕令,並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簽字畫押後,賴昌星在多輛警車的押送下被帶離機場。
加拿大《渥太華公民報》稱,加外長貝爾德23日在印尼巴厘島表示,賴昌星近12年滯留加拿大,是橫亙加中兩國關係的一道障礙,但加政府並非迫於中國壓力,才作出遣返的決定。貝爾德說,加拿大司法獨立,政府無權向司法機關施加壓力,遣返賴昌星是加聯邦法庭作出的獨立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