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醫療廢物管制計劃8月1日起實施,醫療廢物產生者須安排持牌廢物收集商收集和運送醫療廢物到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作妥善處置。
環境保護署今天(7月25日)表示,在計劃下,醫療廢物的收集和處置均受牌照管制。廢物收集商或處置設施經辦人在提供任何醫療廢物收集或處置業務前,須向環保署申領有效牌照,而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置醫療廢物須收費,每公斤約2.7元。
任何人不遵守規管條文,如在無牌照下提供醫療廢物的收集或處置業務、未有安排妥善處置醫療廢物等,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20萬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