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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南寧查獲的數量驚人的假軍牌。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昨日表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假軍車進行逃稅、逃避繳納過路過橋費等違法犯罪活動,據有關部門統計,僅此一項每年就給國家造成約10億元的經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下發的《關於辦理妨害武裝部隊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稱,偽造使用武裝部隊軍以上領導機關車輛號牌或者其他車輛號牌,最高將處以7年有期徒刑。
部分假軍車開進軍所
最高法透露,當前,利用偽造武裝部隊標誌性物品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動比較猖獗。比如利用假公文、證件、印章、軍服,偽造軍官身份,為他人辦理假入伍、假入學等,詐騙財物,招搖撞騙。
從查處的案件看,犯罪分子往往假冒武裝部隊重要部門的工作人員,如軍以上領導機關、軍事院校工作人員等,並具有連續作案、團伙作案,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等特點。有的犯罪分子假冒軍官身份實施詐騙,嚴重損害軍人形象;有的將假軍車開進重要軍事場所,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巨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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