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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雲南省紀委決定並報經省委同意,對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南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調查。
王南昆,1953年6月出生。經查,1995年12月至2010年10月,王南昆在任德宏州委副書記、書記,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價值人民幣476萬元的房產三套(棟)和現金人民幣20萬元 。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人民幣254萬元及榧木桌椅、紅豆杉根雕座椅、檀香木觀音雕像等貴重物品,使用超標車輛。
雲南省委決定,給予王南昆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對王南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