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列舉的「10宗罪」原文摘錄如下:
1、Yelp受歡迎了?複製他們的信息,把Yelp擠到頁面的最下方,同時將Google Places和評論置於頁面頂端。
2、Groupon拒絕出售?花上其它業務賺的數十億美元摧毀他們。
3、Twitter和Facebook在搜索方面創新?拿走他們的內容。如果他們膽敢阻止就哭鼻子,然後砸數十億美元,遏制他們增長,最好摧毀他們。
4、蘋果(Apple)正在致力於開發觸摸屏智能手機?從另一項業務賺的錢裡拿出幾十億美元,竭盡所能地抄襲過來,甚至包括「拖拽」技術和應用程序。
5、智能手機操作系統需要運行Java程序。直接拿來,為己所用。
6、需要地圖定位技術,而Skyhook不願出售?花上數十億美元的壟斷利潤,向合作夥伴施壓,將Skyhook排擠出局。
7、收購大型旅遊搜索網站。
8、自稱開源派,但從不分享任何與核心業務——搜索相關的技術,也不分享任何與自身盈利來源——廣告相關的技術。
9、自稱是開放和標準的支持者,但卻嚴加控制對自己智能手機操作系統的訪問權。
10、與所有財大氣粗的壟斷機構一樣,他們花費數百萬在華盛頓聘請高價說客以及公關團隊,服務於自己的的直接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