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行徑令人髮指
2005年,11歲男孩小努隨著爸爸從庫爾勒市來到吐魯番市打工,一天他在外面玩耍時遇到了「和藹可親」的人販子。那人帶他吃飯,又給他一顆糖,吃完糖,他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他被帶到了東莞,被「艾合買提團伙」控制,他在罰站、毒打、煙頭燙等恐嚇之下學了3個月的盜竊技術,又在脅迫和監督下去扒竊,這一干,就是好幾年。15歲時他當上扒竊小組的組長,成為艾合買提·買買提的幫兇。「艾合買提團伙」中的新疆籍未成年人多是這樣被犯罪分子強迫或者以外出打工、玩樂為由騙到內地的。最令人髮指的是,還有一些孩子是被親生父母賣給人販子的,這些父母明知孩子被帶走後從事的是違法犯罪活動,還是毫無人性地將自己的親骨肉出賣。
為了防止有人逃跑或者報案,白天「小扒手」們外出扒竊時團伙會派專人盯梢,晚上則把他們鎖在住所內。所有的孩子都經歷過各種體罰,如果逃跑則會遭到更為殘忍的毒打。犯罪分子還向他們傳授反偵查技巧,如偷到錢物立刻轉移給同夥,被民警抓住時要通過自殘、假裝語言不通等方式來規避處罰,等待犯罪分子冒充親屬或者監護人將其領走。
被控制的「小扒手」每天都有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任務指標,遇到週末、節假日指標額度會相應增加,每人每月扒竊所得達8萬元至10萬元。為了有效控制這些「小扒手」,犯罪分子以超額完成任務有獎金等方式進行利誘。同時,沒能完成任務的「小扒手」也要遭受限制吃飯、煙頭燙、皮帶抽、電線打等懲罰。警方解救的一名9歲小女孩,上下嘴唇都是裂開的,渾身都是煙頭燙過的痕跡。
犯罪團伙的惡劣行徑對這些新疆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許多被解救的未成年人內心仍留有陰影,不願與人接觸交流,甚至懼怕見到父母,害怕再次被拐賣。也有些「扒手」品嚐到不勞而獲的甜頭,被解救後依舊從事扒竊、盜竊等勾當,繼續危害社會治安。「艾合買提團伙」在廣東東莞、惠州、茂名等地為霸一方,從事搶劫、搶奪、鬥毆、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極大地危害了當地治安穩定,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嚴重損害新疆人形象。
2009年11月11日,惠州群眾在合生帝景灣東江邊發現一具被毛毯包裹的男童屍體。近日,警方對「艾合買提團伙」成員進行審訊,4名犯罪嫌疑人供認,他們當年用木棒毆打企圖逃跑的小男孩,在其昏迷後用毛毯包裹拋入東江。
去年2月17日,「艾合買提團伙」中的3名成員在廣東東莞街面進行扒竊時,被過路人發現,其中一人提醒被扒的人,被他們揮刀捅傷,傷勢嚴重,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此案當時在東莞市影響極其惡劣。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被解救未成年人反映,「艾合買提團伙」成員根據艾合買提·買買提的指示,還先後從內地其他城市綁架30餘名富有扒竊經驗的新疆籍未成年人至惠州,強迫他們加入其團伙進行扒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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