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接觸過病人血液、體液、血性分泌物或排泄物等且未採取適宜防護措施的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自停止接觸後觀察14天,如出現發熱等症狀應立即前往醫院診治。
對於醫護人員,衛生部也作出明確要求,醫療、流調、採樣、陪護及轉運人員應按預防接觸傳播類疾病的原則進行防護。在接觸病人血液、體液、血性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時應戴乳膠手套;離開隔離病室前,應摘除手套,洗手消毒。從事氣管插管或其他可能產生噴濺的診療操作時,應穿隔離衣並戴外科口罩和護目鏡(或防護面罩);離開病室前,脫下隔離衣,置專用包裝袋並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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