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在中國取得技術突破的過程中,烏克蘭方面提供了巨大的幫助,中國殲-15艦載戰鬥機(與俄制蘇-33非常相似)的出現便離不開烏克蘭的幫助。殲-15的設計方案是以蘇聯解體後遺留在烏克蘭境內的T10K驗證機為基礎開發的,而後者在2005年被出售給了中方。
而在「瓦良格」號的改裝過程中,中方還從烏克蘭黑海造船廠和烏特種出口公司聘請了大批專家作為顧問。此外,烏中在航母領域的合作幾乎是沒有限制的:不但「瓦良格」號上的動力裝置來自烏克蘭尼古拉耶夫科學生產綜合體,而且中方還在就購買更多的發動機與烏方進行談判,以便裝備其仍處於研製中的第二艘航空母艦。
帕維爾•拉基秋克認為,中國在購買「瓦良格」號的過程中不單單獲得了一艘未完工的航母,而且還有研製和建造此類大型軍艦的技術。他指出,中方實際上獲得了前蘇聯在航母建造領域所有的經驗,其中也包括艦載機飛行員的訓練方法。通過對位於烏克蘭的艦載航空兵飛行員地面模擬訓練系統進行研究,中國人得以仿製出了自己的訓練設施並進行必要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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