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北京8月17日報道,中國住房城鄉建設部17日公佈對各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的5項建議標準。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符合建議標準較多的即2條以上的城市,建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
這5項建議標準分別是:6月份國家統計局新建住房價格指數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價格指數月環比增幅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價比去年年底漲幅超過或者接近全年房價控制目標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較高的;位於已限購區域中心城市周邊,外地購房比例較高的;存在房價上漲過快、調控政策執行不嚴格等突出問題,社會反映強烈的。
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符合上述條件較多的即2條以上的城市,建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具體標準進行適當修改。
中國國務院今年1月出台調控房市的「新國八條」規定,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房地產限購令實施細則。2月16日,北京出台「京15條」調控政策,在北京調控前後,許多二線城市和部分三線城市也紛紛出台了類似政策。
今年7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當前,部分城市房價上漲壓力仍然較大,有的城市調控力度有所放鬆。
會議認為,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正處於關鍵時期,必須堅持調控方向不動搖、調控力度不放鬆。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採取必要的限購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