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慈善不可被利用
針對這一事件,廣東省易春秋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旭陽表示,至少從目前已經發生的捐贈和已經實施了的項目來看,捐贈各方並沒有違背法律,而且手續還算完善。至於有人認為捐贈過程中企業有明顯的商業目的,這是企業誠信和企業道德問題,可是從程序本身而言,並沒有大的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這場本該溫馨善意的「慈善捐贈」,卻引得議論紛紛,很重要的原因是近年來醫院的確遭遇過「假慈善、真營銷」的尷尬。
有醫療企業生產領域人士表示,高電位治療儀這類低成本、高定價的醫療器械,生產成本是很低的,流通過程中的營銷成本極高,原材料成本一般達不到終端零售價的10%,工業成本不會超過終端零售價格的30%,否則無法承擔層層分銷和返點。如果捐贈方收取高達2萬元的「運費」,是可以回收一部分工業成本,但這對捐贈企業沒有實際意義,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看重的是進入醫院的渠道以及在三甲大醫院的示範作用。這些捐贈發生的費用,都可納入企業的推廣費用。
記者瞭解到,市場上包括高電位治療儀在內的醫療器械五花八門,各個廠家、銷售代表使盡了渾身解數,目的就是打進醫院,搶佔市場,以便為後續銷售鋪平道路。而「捐贈」,就成了常用的營銷手法。不少三甲醫院反映,他們幾乎每個月都要面對醫療企業生產商的「捐贈」營銷。這樣的營銷多以捐贈和慈善為名,策劃方案卻很露骨地直指商業營銷。對此三甲大醫院一般都予以回絕。
對此,有廣州市民表示,作為慈善捐贈,企業如有自己的公關形象宣傳考量也無可厚非,但如果是借慈善之名行企業營銷之實,則是對「慈善」的褻瀆,是對社會誠信的「高位電擊」。在這個過程中,企業要自律,相關監管也應跟進,別讓慈善這件好事最終傷了公眾,也損害了自身的長遠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