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4 關於「盧美美」稱呼
問:你怎麼看待別人叫你第二個「郭美美」?你如何評價「郭美美」?
盧星宇:我是盧星宇,不是郭美美第二,也不是盧美美!我不認識她,對她也不瞭解,無法評價對她的看法。
盧父:郭美美曬自己的幸福也是無可厚非的,而「盧美美」曬的是慈善事業的幸福。
質疑5 關於楊瀾撇清關係
問:為什麼楊瀾多次回應和你們無關,而你還一再說是誤會?你們網站使用她的肖像,並列出「共同主席」,請問為什麼要這麼做?你怎麼看名人急於撇清與世界傑出華商協會的關係這個問題?
盧父:我是通過楊瀾的先生吳征邀請楊瀾擔任共同主席的,吳徵用短信明確回復我,楊瀾同意擔任,我7月17日晚向吳征發短信求證此事,但至今沒有回應。 問題出在哪裡我也在求證之中,所以無法準確回答。
焦點語錄:盧星宇自稱當執行主席實至名歸
對於24歲擔任工程執行主席的問題。盧星宇說,因為我年齡比較小,大家關注我很正常。中非希望工程動員捐款、對外聯絡、活動組織等很多具體工作由我負責執行,並出色地完成了所承擔的工作,所以組委會讓我擔任執行主席,應該是實至名歸。中非希望工程是民間慈善事業,執行主席不是一個官位,而是一份責任。
盧俊卿稱女兒是世上第三冤
發佈會中,盧俊卿還向記者表示:「我也發一點感慨,盧星宇是最冤的女兒,世上三個最冤的人:第一個是竇娥,第二個是趙作海,第三個就是盧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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