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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居港 專家:不應貿然請釋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8-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評社8月21日報道,外傭居港權的司法覆核申請將於22日開審,據悉,港府在官司中只有一半勝算,一旦港府敗訴,將有超過10萬名外傭符合資格申請成為港人,屆時港府將會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裁決,以及考慮以行政措施限制外傭續約次數及留港時限,但港府傾向在法庭有裁決前不會要求全國人大釋法。

自由黨的民意調查顯示,有85%受訪者反對外傭爭居港權,擔心外傭勝訴將嚴重影響香港的長遠公共開支。而民建聯較早前亦推算,覆核案預計涉及12萬5千名外傭,她們在成為港人後有機會額外帶來12萬5千名配偶及25萬名兒童,最終香港的人口將增加50萬人。屆時港府將需要為這批新來港人士額外投放開支於社會福利、房屋、醫療與教育等方面。

對於政府傾向以行政措施應對敗訴,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認為,行政手段無助解決已留港滿七年的外傭居港權問題的根源。她認為釋法才是最快的解決辦法,政府應該提出修改《基本法》或提請人大釋法。不過,有政黨就反對提請人大釋法,認為是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日前在接受中評社專訪時指,香港人對於《基本法》都有共識,香港的法律問題應由港人自己處理。他指出,北京方面亦曾經表示,只有在逼不得已、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才應要求人大釋法。所以陳弘毅並不鼓勵在外傭案或其他案件貿然請人大釋法,而是應該先通過香港的司法制度處理問題,這樣會比較合適和符合香港社會的期望。

陳弘毅表示,這次案件牽涉的爭議條文是《基本法》第24條第四項,條文指出,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7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士,即符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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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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