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因為兒子去世給的打擊太大了,給我第二次傷害,我受不了,因為我現在心很痛。」
雖然母親聲稱自己不知情,但記者發現,事實上這名腦死亡患者之前已經是新竹市衛生局列管的愛滋感染者。那麼新竹市衛生局為什麼沒有把實情告知台大醫院。
新竹縣衛生局及醫護人員這樣解釋說:他(愛滋病帶原者)的家屬,他們自己決定要把器官捐贈,是他們自己主動聯絡台大醫院。我們在這邊的話,就是當他(台大)在做移植的時候,並沒有知會我們。
不過即便這兩個環節失控,在醫院的捐贈過程中依然有可能把愛滋的風險排除。因為在器官捐贈過程中,院方一定要對捐贈者進行血清篩檢,檢驗有沒有愛滋及肝炎等病毒,並會確認捐贈者沒有傳染病才會進行手術。那麼台大醫院是否這樣做了呢?
台大醫院的回答讓人震驚,台大檢驗小組在移植手術之前的確對腦死亡患者進行HIV檢驗,結果呈陽性,證實卻有愛滋病。既然有愛滋病,為什麼還要繼續做器官移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