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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中新社北京消息,隨著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施行,房產證「加名稅」該不該征、怎麼征成為輿論熱點。專家建言,從中央至地方財務稅務部門,「加名稅」是否合理合法應經過慎重、充分的論證聽證,相關文件的出台宜緩不宜急,傾聽民意呼聲應大於倉促開闢新稅源。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台使房產關係成為婚姻關係中的「重頭」,引來社會爭議,如「司法解釋偏袒強勢一方」,「公婆笑了,丈母娘哭了」,「離婚後的家庭婦女將一無所有」等,並直接導致了時下的房產證加名熱,網友總結「加名稅」是「妻稅」、「趁火打劫稅」、「生財無道稅」。
目前各地稅務部門對此稅態度不一,武漢、成都、青島、蘇州等地對收「加名稅」持積極態度,北京、上海、廣州等地表態暫不收取。國家政策層面,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稅總局只是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由多部門協調,其中財政部起主導作用。有媒體引用財政部官員消息稱,「房產證加名徵稅」的詳細文件已經起草完畢,正在走法定簽發程序,有望本周內出台。財政部官員表示,對此類房屋權屬變動情況徵收契稅,現行稅法已有明確規定,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屬於房屋權屬部分轉移,即以部分贈與徵收契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