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當時是說把一個女的放的,結果他把另外一個女的放了?你明白不明白?這是疏忽大意,張冠李戴。
我就掏心窩地跟你講,隊伍裡面,肯定也有少數敗類。
———沙灣派出所所長何某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昨日,深圳龍崗警方稱,目前疑犯已潛逃省外,市區公安局正組織精幹力量對疑犯組織抓捕,具體何時歸案尚不掌握。龍崗警方稱,兩名涉案民警已被立案調查,不排除有人收錢後放人。無論哪種情況發生,沙灣派出所都必須為疑犯逃脫承擔責任。而舉報人阿健則自稱受到多次死亡威脅,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危害,他緊急搬家逃出深圳,以防被報復。
集體研究決定兩人擔責
眾多媒體記者昨日下午前往沙灣派出所採訪,派出所大門緊閉。有民警介紹,這個案子沒有對沙灣派出所有任何影響,沙灣派出所所長何某和副所長柯某等所領導均正常上班。
「我們也感到納悶,為何涉案的派出所領導也能夠當專案組負責人!」沙灣派出所多位民警介紹,所長何某和副所長柯某等人召集全所民警開會,聲稱經所裡集體研究決定,讓辦案隊副隊長李強以及民警梁承光兩人承擔責任,不會有其他人對此負責,更不會對所領導造成任何影響。
派出所放人須有領導簽字
民警說,根據辦案程序,普通民警或者巡防員是根本釋放不了刑拘疑犯的,必須要有值班所領導的簽字,然後查驗身份,經過3道鐵門,不會存在誤放的情況。疑犯能夠大搖大擺走出派出所,絕對有派出所領導的簽字。
昨日,沙灣派出所再次拒絕出示釋放文件證明。沙灣派出所所長何某稱,他和其他所領導都沒有受到任何影響,「現在正在開會,不方便接受採訪」。
派出所領導是否捲入此案中?是否應該承擔行政責任?所領導為何不迴避此案?南都記者就此發短信詢問何某,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龍崗公安分局證實,目前沙灣派出所領導正常上班,至於怎樣處理他們,需要等案件有定論後再說。
沙灣派出所負責人:
放錯人了,這是疏忽大意
案發之後,沙灣派出所所長何某(以下簡稱「何」)、副所長柯某(以下簡稱「柯」)與阿健、小弟阿莫進行談話,錄音內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