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校方辯稱購買27件校服只是「建議」 教育部門:幼兒園向學生收取校服費屬違規
該幼兒園園長周志芬在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對此事做出四點回應:第一,確實存在學生入學訂購27件校服和1個書包的事,但是校方只是「建議」購買,並非強制性要求。「家長們如果不想買校服也是可以的,也允許孩子們不穿校服來上課。」該幼兒園500名左右的學生中絕大部分都「自願」訂購了校服。
第二,幼兒園訂購校服是出於構建校園文化和學生保健的角度考慮。學生統一著裝能防止攀比,凸顯幼兒園的總體形象,增強幼兒園的團隊精神,學校統一訂購能保證衣服的質優價廉。
第三,27件校服的數量是必要的。27件校服是孩子一年中要穿的,並不是以後每年都要買。幼兒園每天都要安排兩個小時的戶外活動,孩子們出汗很多,夏天他們穿一套來上學,備一套待出汗之後換,另外兩套則第二天使用,所以4套夏天的校服能正好滿足孩子的保健需求,秋天和冬天的服裝也是根據季節特點而設計。
第四,學校沒有通過讓學生購買校服「創收」。周志芬說,目前還沒有幼兒園園服規定出台的情況下,該幼兒園已經參照了中小學校服的管理和實施規定進行操作,由符合政府校服招標要求的定點公司製作並銷售,學生交的錢都是給到廠家,學校不留一分錢。
根據廣州市物價局、教育局等部門對廣州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規定,廣州市各類幼兒園必須取得物價局核發的《廣東省收費許可證》,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
廣州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負責人向「中國網事」記者表示,對公辦幼兒園核准的收費項目裡,校服費並不在其列,幼兒園向學生收取校服費是違規的。雖然這項收費校方稱是自願收取,但從《新生校服明細和操作提示》書面文字上看,並沒有明確註明「自願」。之所以沒有幼兒園校服的相關規定,是因為幼兒統一校服沒有太大必要。
記者在這家幼兒園看到,雖然校方要求學生購買了如此多的校服,但實際上幼兒園的孩子並未統一著校服上學。有網友質疑:校服是都買了,但穿不穿校服上課隨你便,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就是所謂的構建校園文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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