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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光裕、杜鵑的代理律師。 【文匯網訊】據正義網北京9月6日報道,黃光裕、杜鵑內幕交易罪被法院認定後,股民李巖認為黃、杜二人的行為使其股票受損,將對方起訴索賠損失。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股民李巖到庭參加庭審。
據原告起訴書顯示,李先生於2007年6月13日,以每股10.39元購買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00股,總金額人民幣5195元,並於2007年6月15日把上述股票以每股10.08元全部賣出,賣出5040元,共損失155元。
原告認為,其善意出賣股票的行為,與黃光裕、杜鵑等人購買股票的行為,是同一時間的反向交易,其損失與黃光裕、杜鵑的內幕交易行為存在因果關係。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55元及相應利息、印花稅,並承擔本案訴訟費。
原告律師表示,由於被告的內幕交易行為,致使原告做了一些不適當交易,加大了原告的交易成本,成本體現在佣金損失和印花稅損失,6月15日之前的佣金損失為98.15元,印花稅損失為147.23元。
原告方律師在法庭上陳訴了上述關於索賠佣金和印花稅方面的證據和具體金額,並要追加原告2007年的8月13日至9月27日和2008年的5月至11月的股票交易損失訴訟請求。
對此,被告方認為,原告方是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後提交的,對原告追加的訴訟請求和證據均不認可,法院宣佈休庭進行合議。上午的庭審僅進行了半個小時。
休庭後,原告方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其追加的訴訟索賠高達數十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