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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黃光裕。(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北京商報報道,儘管黃光裕刑事案已結案,但相關民事案件將再把黃光裕推上被告席。昨日,記者從代理律師張遠忠處獲悉,投資者李某起訴黃光裕、杜鵑等內幕交易責任人賠償損失一案將於9月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張遠忠介紹,在黃光裕內幕交易罪終審宣判後,李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法院判決黃光裕、杜鵑等內幕交易責任人賠償自己的損失。據悉,李某要求賠償金額為40多萬元,與李某一樣向黃光裕等人提起民事賠償的有100多位投資人,整體要求賠償金額大概1000多萬元。
李某的起訴書提及,在中關村[7.62-1.04%股吧]擬與鵬泰公司進行資產置換時,黃光裕作為中關村的董事及鵬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間,其使用龍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976萬餘股,成交額共計9310萬餘元。至6月28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以上6人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48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