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近日,媒體報道,河北企業家張連軍和楊衛國花費500萬元辦理礦權證,從國土部政務大廳工作人員那裡接過裝有探礦權證的檔案袋。後來得知,礦權證是假的。昨天,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發佈聲明,稱公安機關已對此立案偵查,這是一起典型的社會詐騙案,不存在從國土部政務大廳裡「領出」假礦權證的問題。
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昨天稱,公安機關已於今年4月對該事件進行了立案調查。據辦案人員初步調查,這是一起典型的社會詐騙案。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從未接收過「日新商貿」(事件涉及企業)提交的河北省遷安市爪村鐵礦的探礦權申請,也未向「日新商貿」發放過勘查許可證,不存在所謂從國土部政務大廳裡「領出」假礦權證的問題。
聲明還稱,根據國土資源部2009年第22號公告,新立探礦權無需國土資源部給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發函,所謂「開探字(2010)1126號」《探礦權申請調查函》純屬偽造。辦理探礦權申請無需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符合條件者直接到政務大廳辦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