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亞洲經濟報道,有主張認為,要使韓國金融當局的家庭負債綜合對策發揮效果,以擴大利息固定型貸款,應該拓寬現在只適用於3億韓元以下的住房擔保貸款利息償還扣除範圍。
也有主張認為,為了提高家庭的債務償還能力,需要內部扶持政策和解決就業政策出台。
根據7日金融界的資料顯示,韓亞金融經營研究所研究員鄭忠浩(音)在《家庭負債綜合對策的影響和評價》報告中指出,通過擴大只適用於3億韓元以下住房的利息償還扣除範圍,可以強化舉借家庭向利息固定型貸款轉換,這樣才能提高政策的時效性。
為了活躍固定利息償還和非遞延式分期償還,金融委員會在6月份通過家庭負債綜合對策,將利息償還所得扣除的限度從1千萬韓元提高到了1.5千萬韓元,除上述兩種償還方式以外的扣除限度降為500萬韓元,但是,對像限定在3億韓元以下的國民住房規模貸款。
如以年息5%貸款2億韓元為例,選擇一次性償還的方式就需要每月支付83萬韓元的利息,如果選擇30年本息分期付款的方式,本息合計負擔就將達到107萬韓元。
鄭研究員說,「像美國、德國和法國等長期固定利息貸款比重較高的國家,通過抵押支持債券(MBS)和擔保債券等流動資產,銀行自身可以減少利息變動危險和流動資產危險,這方面的制度很發達」。
他還說,「如果想活躍韓國擔保債券,必須通過制訂相關法律來整頓投資者保護制度,養老金或者基金的投資限度應該有所擴大,另外還需要招引外國人投資」,「家庭負債增加抑制政策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有可能使得對於低收入、低信用階層的信用供給減少,因此需要能夠使副作用最小化的政策」。
鄭研究員最後說,「為了從根本上改善家庭的債務償還能力,希望金融當局能夠積極促進內部扶持政策和擴大就業政策的制定和實行」,「因為相對弱小的中小企業家比重較大,所以就業擴大效果較好的服務業應該得到政策上的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