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在於源頭治理
地下水污染「投入大、治理難」,只能「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下水室主任高存榮表示,地下水流速慢,污染物會存在所到之處的介質裡,如果要將污染物置換出來,極可能造成新的污染。歐美等國家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地下水污染治理,實踐結果已經表明,治理是失敗的。
有鑒於此,國土資源部地質調查司副司長陶慶法指出,關鍵是要從「源頭上控制、治理地表水上的污染」。他認為,要通過「減少城鎮垃圾、建設廢水處理等」切斷污染源,從工業、農業、城鎮污水等地下水污染源頭治理,「不斷稀釋地表污染物以逐漸減輕地下水污染」。
據財新記者瞭解,國務院常務會議8月24日通過了《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要求各級政府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提出未來10年治理地下水污染的目標,並從「水污染狀況調查和評估、嚴格水源保護與環境執法、消減城市生活垃圾負荷、控制工業危險廢物、農業面源污染及污染土壤和污水灌溉對地下水的污染」等方面提出了八項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