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增強立法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歐盟商會認為,中國的法規草案意見徵求期過短,這一情況並未改善。商會參與的67項法規草案的意見徵求期的平均長度只有21天,最短的只有8天,而歐盟委員會內部的最佳實踐是8周。
第三,提高監管效率。商會成員表示,不同監管機構之間缺乏協調,是在中國開展業務的一個重大障礙。
第四,通過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創新。「十二五」規劃的一個明確目標是,成為世界上最具創新力的國家,將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
「這種靠數量堆砌創新的方式導致人們追求專利註冊的數量,而非改進發明的質量,」大衛說。「去年中國國務院和商務部聯合打假的『專項行動』旨在打擊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但僅僅持續了6個月,時間太短了,知識產權保護應被納入到一個長期戰略中。」
此外,大衛在發佈會上透露,關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議》(GPA)的談判,可能會於今年年底出台一些新的修改條款。2010年年中,中國政府公佈了第二次修訂版《政府採購協議》提案。
在中國各地發佈《建議書》後,歐盟商會的會員將前往歐洲,向歐盟委員會官員以及各成員國政府介紹該書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