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一度放假一天不過分
儘管廣州全市共組織選舉區(縣級市)人大代表的1692個選區(不含蘿崗區),有部分設置在單位裡,但畢竟是少數。絕大部分年輕的選民還是要在下班以後費一番周章到投票點投票。於是,微博上有選民發出了「投票日應該全民放假」的呼聲。
「全廣州的投票都擠在同一天,陰錯陽差或一時的疏忽、遺忘都難避免,如果能放假一天確實是一次民主與民生的進步。」有微博網友認為,人大代表五年才選一次,放一天帶薪假一點都不過分。
國外多設「帶薪投票時間」
記者搜索資料發現,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投票日都有帶薪投票時間。
加拿大聯邦大選,選民有帶薪假前往投票。按加拿大法例規定,選民會有三個小時投票時間,若要上班的話,僱主有責任給僱員三小時有薪假期讓僱員前往投票。
美國大選日,加州上班族可有兩小時帶薪假投票。每一位有投票資格的加州選民都應該在決定歷史的選舉日前往投票所履行權利,只是針對勞工和上班族而言,加州的規定既不是放假一天,也不是由選民自行斟酌時間,而是要求僱主提供兩小時的帶薪假。
由於只有兩個小時,一般勞工和上班族都是利用前往工作場所的前兩小時,先到住家附近投票再上班,或是選擇提前兩小時下班,然後趕在投票截止前投票。
專家建議投票日設在週末
國外畢竟是國外,在人口如此龐大的中國,加之生活壓力極大的廣州,為投票放假一天是否可行?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彭澎說:「我認為沒有必要全天放假,如果把投票日變成休息日,與原本投票的本意是有衝突的,似乎變成了過節和放假。」
彭澎認為,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一是選民所在單位允許選民請假去參加投票;或者學習美國「投票日」,將截止時間設為零點,這樣選民下班後有充裕的時間去投票。可行性更高的做法是,可以把投票時間設在週末,這樣全家都有時間,可以舉家去投票。
原廣州市十二屆人大代表、知名律師朱永平說:「我認為投票日放假這個建議是有道理的,因為投票時間就應該設在大家都有時間的日子。」他也認為,投票時間可以設在週末,或者可以延長到深夜,這樣才能保證選民有時間去參加投票。
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認為,投票選舉是公民權利,不存在放不放假問題。他說,無論是單位還是企業都應該明確,投票是一種公民權利,投票所耗費的時間不應視為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