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審判機關認為,羅姓男子不知自制,逞個人性慾,侵害年邁老人,對老人家身心造成受創,判刑10個月並不失當。
判決書指出,羅姓男子假借贈炒菜鍋之名,侵入鄰居老婦家中,不顧老婦拒絕反抗,雙手抓住被害人頭部,強行親吻臉頰,隔著衣物撫摸對方身體。老婦一再下跪懇求,才使他作罷離去。
被害老婦報案後,台警方在老婦身上採得羅姓男子DNA,羅姓男子無從狡辯,罪行足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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