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香港警方前高級督察因協助及教唆一名毒販在越南製造「冰毒」,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9個月。
被告林冠樺,42歲,案發時為長沙灣警署的偵緝高級督察。案情透露,被告於2007年8月1日至10月23日期間,至少四次與一名毒販見面。在其中兩次見面時,被告正在值班。
會面期間,被告與該名毒販討論如何採購在越南製造「冰毒」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碘及「大料」。警方一名毒品專家證實,碘及「大料」是製造「冰毒」的材料。
被告於2007年11月30日被香港廉署人員拘捕。廉署人員搜查被告的住所,在被告的個人計算機發現存有製造「冰毒」的參考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