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關係中,「政治信用」是一個負責任國家尤其是一個大國的基本要素和底線。然而,美國卻在涉及中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特別是在對台軍售等問題上一而再、再而三地言而無信、出爾反爾,違反白紙黑字的承諾,侵犯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令人懷疑美國還講「政治信用」嗎?
1979年3月,中美建交公報墨跡未乾,美國國會就通過了違反建交公報原則、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所謂《與台灣關係法》。從此,美國屢屢以所謂國內法為名售台武器,干涉中國內政。
經過中方針鋒相對的鬥爭和雙方多輪的艱苦談判,中美兩國於1982年8月17日專門就美售台武器問題發表了1972年以來的第三個聯合公報,即「八·一七」公報,里根政府在公報中承諾逐步減少並最終停止售台武器。但是,轉過臉來,里根政府私下又對台灣作出了軍售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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