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審酌王敬熙自首犯罪,依照「刑法」第63條規定滿 80歲以上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認定王敬熙犯罪手法殘忍,顯無可憫恕之處,未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刑,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但未料宣判後,王姓老翁竟反嗆法官:「為什麼不判死刑?殺人者死,為何不是死刑?」審判長答覆:「不服可上訴。」他立刻回話:「那我要上訴!」王姓老翁步出法庭時,公設辯護人告知:「你因為自首可以減刑。」他停下腳步說:「那我自首是錯了嗎?」接著「哈、哈」苦笑兩聲,由法警帶走還押。
法官就此強調,在「生命絕對保護」原則下,不論重病或命在旦夕者,均受法律保護,王妻未同意丈夫幫她結束生命,王敬熙卻用凶殘手段決定妻子生死,還希望藉此引起社會重視安樂死議題。但也有上班族蘇亦正說:「他妻子雖生病,但從未表達想死之意,老先生只因不忍心看妻子受苦,就剝奪她生命權,判9年太輕。」
此外,王姓老翁的兩個兒子未出庭,替王姓老翁的妻子處理後事的牧師袁台清21日手機未開,不知其回應。臨床心理師楊雅明說,長者面臨身體老化,一旦遇病痛又乏人照料,就容易憂鬱、悲觀走極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