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國強強調,開展4項專項治理下一步任務仍很艱巨,要總結經驗、把握規律,加大力度、標本兼治,切實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專項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大督促指導力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級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搞好分類指導;有關職能部門尤其是牽頭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發揮職能優勢,主動完成好所承擔的任務。二是要突出治理重點,狠抓工作落實。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繼續抓好國土資源、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重點領域以及項目決策、招標投標、土地出讓、規劃管理、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重點環節治理,著力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法規制度、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在全面推進基礎上,集中力量對具有執收執罰權、社會反映比較集中、有群眾舉報以及日常監管發現問題較多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進行檢查督導,確保已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認真搞好違規車輛的糾正處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日常監管;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堅持清理和規範相結合,堅決制止、取消一批增加基層負擔、形式重於內容的活動,抓緊研究制定規範節慶活動管理的辦法。三是要加強督促整改,嚴格執行紀律。要針對前一段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督促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認真分析原因、切實加以整改,對各類問題背後隱藏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四是要認真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要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總結實踐經驗,創新監督方式,堅持公開透明,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同類問題反覆發生、從源頭上進行治理的長效機制,推動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