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警方:會保護揭「性奴案」記者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2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報道洛陽「性奴案」的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22日發微博稱:「 因為洛陽性奴的稿子遭到有關人員質問,看架勢,稍後恐被帶走。」23日11時,洛陽市公安局宣傳科值班人員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沒有接到紀許光的救助電話,在洛陽如果他的人身或財物受到侵害,將為他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和幫助。

本月22日,《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采寫的新聞《洛陽一男子居民樓裡挖地窖?囚禁六名歌廳女子做性奴》在該報刊出。據報,河南洛陽警方近日破獲離奇大案,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在購買的地下室內開挖地窖,先後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被囚禁時間最長的女子為兩年,有兩名女子被殘忍殺害。洛陽警方在接到報案48小時後,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

22日14時42分,紀許光在自己的微博上發帖,在其入住的酒店內遭到質問「洛陽性奴」的稿子是誰向他報的料。同時,還指出他侵犯了「國家機密」。他在微博上求救:「看架勢,稍後恐被帶走。請圍觀、解救。」此後,該微博被廣大網民轉載和評論。

洛陽市公安局針對紀許光所發微博,22日21時52分、58分,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紀許光:「紀許光記者您好,這裡是洛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如果您的人身或財物在洛陽受到侵害,請您直接撥打110或0379-63133136,洛陽警方將為您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和幫助。您也可以把您的聯系方式提供給我們,以便我們與您直接取得聯系,更好地為您服務。」

23日11時許,記者與洛陽市公安局宣傳科取得了聯系。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男性值班人員證實,回應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的微博確實是洛陽市公安局發的。目前,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也沒有向洛陽警方聯系,洛陽警方試圖與其聯系,但沒有聯系上。紀許光的人身或財物在洛陽受到侵害,洛陽警方將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和幫助。

      責任編輯:glory
豫性奴案:被囚女為何爭風吃醋      [2011-09-24]
揭性奴案 記者被指侵國家機密      [2011-09-23]
記者揭露洛陽性奴案被指「侵犯國家機密」      [2011-09-23]
劉衛平任江西省紀委副書記      [2011-09-24]
郭迎光任晉副省長 劉維佳免職      [2011-09-24]
伊伊傷口閉合 偶爾站立無大礙      [2011-09-24]
警方:會保護揭「性奴案」記者      [2011-09-24]
粵汕尾辟謠「警方打死小孩學」      [2011-09-23]
全國查近6萬「小金庫」 涉266億      [2011-09-23]
俄稱中國海軍艦艇數量世界第一      [20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