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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FP
參與其中的國會議員希望通過這部法案能替換現有的法律條款,使監控框架基於一些特定標準,以此要求財政部必須判斷哪些國家在操縱匯率,並要求政府對這些國家採取行動。
該法案要求財政部每年兩次向國會報告對兩種匯率的判斷,一種是普遍的基於特定標準的根本性匯率失調;另一種是需要優先採取行動的根本性匯率失調,這種失調是由於有關政府的明確政策所致。
一旦對像國被認定為後者,美國將反對該國在涉及IMF治理方面的任何變化,並將是否承認該國市場經濟定位與匯率問題掛鉤。
若90天之後對像國還未調整政策,美國將在產品傾銷計算時將匯率低估因素考慮其中,禁止政府從該國採購商品和服務,要求IMF對該國的匯率失調進行咨詢,禁止海外私人投資公司資助該國的任何項目,反對任何針對該國項目的新的多邊銀行支持。
若360天之後對像國仍未調整政策,法案要求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請針對匯率操縱國啟動爭端解決機制,並要求美國財政部、美聯儲和其他國家的中央銀行考慮介入外匯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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