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皮書認為,中國在減緩農村貧困、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生存權和發展權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對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作出了積極貢獻。中國的主要做法為:一是政府全面主導農村扶貧事業。二是實行開髮式扶貧。三是以貧困人口集中的貧困地區作為全國扶貧的突破口和主戰場。四是對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貧困農戶實施移民搬遷。2001年以來,在堅持自願的前提下,中國政府對620萬特困人口實行了搬遷扶貧,改善了他們生存與發展的條件。
同時,藍皮書指出,儘管中國在減緩農村貧困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但面臨的壓力和挑戰也很大。一方面,中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大,返貧壓力增大。數據表明,2008年的全國貧困人口中有66.2%在2009年脫貧,而2009年3597萬貧困人口中,則有62.3%是返貧人口。藍皮書分析認為,返貧原因主要有自然災害、重大疾病和環境因素等。這反映了貧困人口的脆弱性和致貧因素的複雜性,也加大了減緩農村貧困的難度。另一方面,全國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相對貧困問題日益嚴重。
為此,藍皮書指出,應盡快制定《反貧困法》,實現由政策扶貧向側重制度扶貧的轉變。用法律的形式明確界定貧困標準、扶貧對像、扶貧主體等,提高減貧效率。其次,要完善扶貧機制,引入社會力量和扶貧對像參與減貧工作。最後,要改變投入方式,從物質資本投資為主轉向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投資並重,把全面提高人口素質和能力作為重點,從根本上打破貧困的代際相傳,增強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