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若溪 深圳27日電】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處置機制,深圳近期開展了勞動關係協調員(師)國家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以力爭3年內基本實現每個社區、每戶大中型企業配備1名以上專業的勞動關係協調員(師)。
記者瞭解到,想成為勞動關係協調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2)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時數。
而要成為勞動關係協調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則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職業工作5年以上;(3)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職業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