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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經緯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因為「腦中風」,72歲的廣東健力寶集團的前董事長兼總經理李經緯在廣州珠江醫院度過兩年,「躲」過了兩年前的審判;兩年後,他最終接受了審判,並於前天被佛山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15年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目前尚未知李經緯是否要上訴。
據透露,李經緯貪污健力寶飲料有限公司資金331.88萬元為自己購買保險,而在法庭上,李經緯對於這件發生在11年的陳年舊事聲稱已經完全「不記得」。
案情:
用公司資金購巨額保險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6月,李經緯及同案人楊仕明、黎慶元、阮鉅源(均已判刑)、於善福(另案處理)在某次健力寶集團領導班子工作會議上,經研究決定用其下屬子公司廣東健力寶飲料有限公司的職工福利資金為其5人購買個人商業保險。
6月底,楊仕明安排飲料公司財務部經理梁某在工商銀行三水市支行某儲蓄所專門開設尾數為999的健力寶飲料公司工會賬戶,並從飲料公司原有工會賬戶中轉入該賬戶職工福利資金1300萬元,後通過該賬戶將其中的1141.385萬元作為保費轉賬給三水人保公司。
其中李經緯投保的保費為331.88萬元;楊仕明、黎慶元、阮鉅源、於善福4人保費分別為187.56萬元、200.91萬元、229.185萬元、191.85萬元。
李經緯:
「我不記得保險的事了」
「我不記得有沒有安排黎元慶為全體職工購買保險的事情了。」庭審時,李經緯曾經以「不記得」來迴避罪行。
佛山中院回應說,同案人楊仕明、黎元慶、阮鉅源的供述均證實李經緯、於善福曾在2000年初一次集團公司班子例會上決定既為5位老總又為全體職工購買保險,但後因李經緯改變意見而取消為全體職工購買保險的決定。
後來,他們5人在2000年6月的另一次領導班子工作例會上決定用公司的職工福利資金單獨為5人購買商業保險,3名同案人的供述相互吻合。
因「腦中風」
審判遲來兩年
李經緯是健力寶創始人,正當他要功成身退時,忽然被「腦中風」擊垮,隨之因涉嫌貪污,被罷免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
2009年9月3日,李經緯、楊仕明、黎慶元、阮鉅源涉嫌貪污一案開庭審理。第一被告李經緯因病缺席審判。直到今年8月佛山中院決定對其恢復審理。同月29日15時30分,在廣州珠江醫院審理該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