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港媒報道,高等法院就第三宗外傭申請居留權司法覆核作出裁決,申請人獲判敗訴。申請人是一名自91年在本港做家傭的菲律賓女子及她在96年誕下的兒子。該名母親認為自己已融入香港生活,兒子學習本地語言,亦與菲律賓無連繫,入境處處理她們的居留申請時,忽略這些因素,只考慮兩人菲律賓背景,並不公平。
法官接納政府一方指,該名母親有出席教會聚會以及參與康樂活動,但並非實質行動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至於他兒子雖然在香港出生,但曾經離開,並沒有在香港連續住七年,不符合永久居民資格。
本案是第三宗同類案件。法庭就第一宗案已裁定《入境條例》違憲。政府早前表明,繼續暫停處理外傭居港的申請,認為有關做法不構成藐視法庭或破壞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