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呼籲市民,在登記為選民時必須依法辦事,以真正的主要住址登記;若主要住址有變,他們有責任盡快向選舉事務處作更新。
譚志源今天(11月12日)出席「2011年度兒童議員委任典禮」後向傳媒表示,任何人若作虛報會觸犯法例,一經確定會有法定的程序懲處的。
選民登記冊每年5-7月左右更新。在此之前,任何選民的主要住址若有改變,可透過網上或選舉事務處的相關表格通知選舉事務處,更新選民登記冊上的資料,以便他們在選舉時可到正確的區域投票。
被問及登記和更改選民資料是否需要有住址證明時,他表示,社會現時對個人資料私隱比較著重,如何就這些情況取得平衡及現行的法例是否可再優化,當局是持開放的態度的,亦會正視問題。
他說,選舉事務處正點算地址不全或退回的投票通知卡,若發現數量有特別之處或有些地方可更好地處理,當局會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