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第一財經日報消息,9日,央視報道發改委正在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寬帶接入開展反壟斷調查。當人們對互聯網寬帶接入的利益鏈條做一番梳理時,可以發現突出的矛盾集中於,骨幹網絡運營商對中型接入商和小型接入商收取流量費用的差異,以及對購買流量行為的「封殺」。
骨幹網封殺「流量穿透」 中型接入商成本hold不住
「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裝一家的有線電視、用一家的電、使一家的煤氣、以別人商量好的價格加兩家的油、價格一天天飛漲的時候,沒有人說壟斷;當有一種業務幾家運營商比著提速、比著降價的時候,卻有人說,你壟斷了!」
遭遇國家發改委反壟斷調查的中國電信工作人員如此叫屈。
9日,央視報道發改委正在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寬帶接入開展反壟斷調查。當日下午,中國電信網上和掌中客戶服務主管徐衛華發了上述微博,到昨日晚間,該條微博已被轉發7485次,評論1791條。
在央視報道後的第三天,工信部主管的媒體《人民郵電報》在頭版以極其嚴厲的語氣發表報道《混淆視聽誤導公眾——駁央視對電信、聯通涉嫌價格壟斷的報道》。對央視發出四大質問:基本概念釐清了嗎?壟斷事實查明了嗎?全球行情吃準了嗎?新聞素養丟掉了嗎?
在媒體大戰熱鬧上演的同時,業內專家也展開了辯論。不過,《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一再聯繫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有關負責人,對方始終未接聽電話。
而對互聯網寬帶接入的利益鏈條做一番梳理,可以發現突出的矛盾集中於,骨幹網絡運營商對中型接入商和小型接入商收取流量費用的差異,以及對購買流量行為的「封殺」。
爭議壟斷認定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我們已經基本查明,在互聯網接入這個市場上,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合在一起佔有2/3以上的市場份額,肯定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
根據《反壟斷法》的一般慣例,單個經營者市場份額50%、兩個經營者67%、三個經營者75%即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從這個角度來說,電信和聯通在寬帶接入市場的「壟斷」似乎無可爭議。
不過,電信運營商並不同意這種觀點。一位電信員工在微博上抱怨,2002年的電信南北拆分就是為了形成電信和網通(現並入聯通)相互競爭的格局,「明明身處激烈競爭的市場,卻非要說我們壟斷。」
根據中國聯通成都龍泉公司總經理韓遠提供的資料,ISP(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正式運營企業,除了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之外,還包括中國移動、歌華有線、長城寬帶、天威視訊、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等近二十家企業。
從李青接受央視採訪提到的內容來看,此次發改委的調查,主要針對的是電信和聯通在寬帶接入市場(主要向其他接入商提供服務)是否存在壟斷,並非在終端消費者市場是否存在壟斷。
按照李青的說法,如果查實壟斷行為,將按照運營商寬帶收入的1%~10%進行罰款。而運營商認為,寬帶收入包括了終端消費者在內的所有市場收入,這種計算方法是否合理存在疑問。
按照《人民郵電報》提供的數據,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每年從寬帶接入市場獲得的收入不足2億元,而不是李青提到的500億元和300億元。
中型接入商成本壓力
李青認為:「它們(電信和聯通)就是利用這種市場支配地位,對於跟自己有競爭關係的競爭對手,它們給出高價,而對於沒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它們給出的價格就要優惠一些,這個在反壟斷法上叫做價格歧視。」
不過《人民郵電報》反駁稱:電信運營商對SP(服務提供商)出租帶寬也是一樣的道理,由於交易條件的差異(區域因素、時間因素、產品細節、客戶要求、服務質量等),出租帶寬的價格也是由市場來調節的。
上述爭議中的「價格歧視」,源自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對不同接入商實行的不同網間結算標準。
原信息產業部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聯網交換中心網間結算辦法》和2003年4月重新調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所附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等文件對寬帶接入的結算價格進行了規定。
根據文件,三大骨幹網間直聯,互不結算;其他經營性互聯單位以1000元/月/M的價格向骨幹網運營商結算;非經營性互聯單位費用減半;除此之外的情形,互聯雙方自行協商確定結算方式和費用。
三大骨幹網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和教育網所運營的網絡。目前包括中國鐵通、各地有線電視寬帶網絡(廣電系統)在內的「其他經營性互聯單位」(中型接入商)一般以1000元/月/M的價格向骨幹網運營商支付費用,而一些小型的接入商如長城寬帶等,由於規模較小,通常適用「除此之外的情形」,同骨幹網運營商「自行協商確定結算方式和費用」。
由於體制和市場競爭等原因,小型接入商的結算標準往往低於中型接入商,於是,中型接入商可以通過從前者那裡購買流量來節約成本,這在業內被稱為「流量穿透」。
但今年中國電信對流量穿透的大範圍清理,導致包括中國鐵通在內的一些接入商出現大規模斷網事件,這進一步加劇了中型接入商與骨幹網運營商之間的矛盾。
有媒體引述中國電信內部材料估算,採用「流量穿透」,可以使接入商單個用戶成本下降25元/月。按照工信部2010年9月的統計,全國1.2億寬帶接入用戶中,電信占51%,聯通占39%,鐵通(中國移動)占6%,廣電占4%。
據此估計,在2010年時,如果鐵通和廣電運營商全部採用「流量穿透」,一個月可節省成本3億元;反過來,一旦「流量穿透」被封殺,接入商的成本也將相應提高。
三網融合市場之爭
無論如何,此次發壟斷調查以及引起的廣泛討論,同時也把廣電和電信兩大陣營之間有關三網融合市場進入之爭推到了台前。
「我們正在積極準備材料配合反壟斷局的調查取證工作。」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有線電視工作委員會會長陳曉寧接受某廣電類媒體採訪時表示,但他也指出,只是「按照發改委要求進行配合,而非主動進行」。
「電信企業利用行政權力,限制和阻礙有線電視企業進入這個領域。」陳曉寧在採訪中表示,「這十幾年,為什麼有線電視企業申請互聯網業務就不被批准呢?合資企業、民營企業都可以申請ISP,有線電視企業的申請就得不到批准?」
此外,陳曉寧還指出:「中國有少數有線電視企業獲得了當地ISP經營權,但是要交的錢太多,成本的50%都交作出口流量費,非常不合理。所以對於發改委反壟斷局開展調查,我們堅決擁護。」
同樣對這個現象「怨聲載道」的還有中國移動(中國鐵通):「如果按照中國電信要求的結算標準,即使不考慮發展和維護用戶的成本,除了所有的寬帶業務收入,鐵通每年還要再掏6億元,才能支付向中國電信繳納的結算費用。」中國鐵通一位內部人士表示。
不過,對於反壟斷專家來說,無論此次調查背後的利益關係如何,這畢竟是《反壟斷法》在央企的第一次運用,「這說明《反壟斷法》是不分對象也不分所有制形式的,至少能對其他佔有壟斷地位、濫用壟斷地位的央企起到警示作用。」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競爭法專家徐士英對記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