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11月14日報道,北京市城管執法局隸屬關係調整暨處級領導幹部培訓動員會11月11日舉行。近日,北京市政府作出決定:市城管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此前,市城管執法局是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的二級局。此次調整,成為北京市城管理順機制、改革體制邁出的第一步。
過去
有311項職能卻是二級局
遇到問題沒有渠道反映,城管與各委辦局關係無法理順
據瞭解,1997年5月,作為全國實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試點,原北京宣武區成立了全國首支城管隊伍。2003年1月,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由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對外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經過幾次擴權,北京城管部門的職能從成立之初的市容環境、違章建築、無照商販等5項,擴充到目前的13類311項,遠遠超出市政市容部門的權責範圍。城管執法,已經成為北京加強城市管理、推進依法行政以及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過程中的關鍵一環。但與此同時,城管執法局作為二級局,遇到問題只能由主管部門代為轉達。在末端執法時發現制度漏洞、工作缺欠,也沒有渠道反映,城管與上游各委辦局的關係無法理順。
如何理順城管體制,多年來一直是各級政府尋求解決的熱點問題,備受關注。對於此次隸屬關係的調整,北京市城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相對集中處罰權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實踐。調整後城管執法局將充分發揮其城市管理最前端、第一線的優勢,著力在整合、牽動各種城市管理資源上下功夫,將「疏堵結合」作為工作的著力點和出發點,由主要進行「前端執法處罰」向著力於「規劃參與、服務設施完善配套等環節進行反饋和提出建議」轉變,為制定修改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政策提供依據。
現在
解決執法主體資格爭議
升格後可以自己名義執法,還將開展大規模培訓
長期以來,社會上對城管執法合法性的質疑,其實質是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質疑。有專家表示,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原是二級局,主要接受工商等其他委辦局的委託,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執法。現在變為直屬市政府的行政執法機構,具備了執法主體資格,爭議就隨之解決了。對於此次城管執法局隸屬關係的變化,專家表示,城管執法局是末端執法部門,成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後,可被賦予適當的「監察」職能,發現問題後能馬上反饋給相關職能部門,以此制定相應的城市規劃項目,推動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調整伊始,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即連續舉辦兩期「城管系統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對所有現職處級幹部進行嚴格的脫產輪訓。此次培訓課程設置執法為民、規範執法、嚴明紀律、時事教育等專題,國務院法制辦執法協調司司長青鋒、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周繼東、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等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受邀為城管幹部授課。這是市城管執法局隸屬關係調整後,城管系統開展的首次大規模培訓。
今後,北京城管系統將通過分層次、分批次、高水準的培訓,覆蓋到每一名現職幹部、新老隊員和全體協管員。市城管執法局為加強內部教育,還制定了「三個高壓線」和「四個護身符」,「三」是要求城管隊員嚴禁打罵、侮辱相對人;嚴禁吃拿卡要;嚴禁向相對人通風報信。「四」是要求城管隊員不准強行暫扣物品;不准強行上車檢查;不准追趕行進中的車輛;不准追趕奔跑中的相對人。而對暴力抗法的行為,相關部門要求堅決打擊,維護城管隊員的合法權益。、
將來
仍需破解「城管困局」
期待垂直管理模式破冰,加快城管立法
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局長李潤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城管部門將研究體制機制的建設問題,力求加大與各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如城管部門與公安的日常配合機制、應急處置機制等。不僅是公安部門,城管還將加大與工商、交通、商務等部門的配合,力求發揮整體效能。隸屬關係調整後,城管執法局將做好政府的「參謀助手」,通過提出合理建議,完善城市規劃、城市保障、城市管理、城市運行等各項問題。
此次北京城管隸屬關係的調整,獲得了執法權,邁出了城管體制改革的第一步,但是「升格」有限,市城管執法局原級別不變,仍為副局級單位,還只是關係的調整。
需要看到,北京城管至今仍延續著市城管執法局、區縣城管大隊、街鄉城管分隊三級設置的模式,市城管執法局只對局直屬的綜合執法大隊40多人有直接管理權,而對有7000多人的區縣執法大隊和街道城管分隊只是業務指導關係。16個區縣的城管機構也有多種管理模式,這對執法效率和日常管理有嚴重影響,還容易造成執法行為的走形。
對此,專家指出,要從根本上破解「城管困局」,必須加快城管立法,盡快形成一部全國性的法律法規,確定城管執法的法律地位,明確垂直管理關係,規範執法程序。要在國家層面形成統一的歸口部門協調指導城管工作,對城管執法機構的職能進行清理,清晰界定城管執法工作的範圍。要明確劃分城管跟其他委辦局的職能,梳理行政規章之間的矛盾。 |